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因酒駕事故被交警查獲 的駕駛員不在少數 然而 總有極少駕駛員 抱著僥幸心理 鋌而走險 卻忽視了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 和即將面臨的嚴厲處罰
近日,上栗一男子無視交規,駕車隨心所欲終釀事故。 12月8日13時45分許,上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清溪中隊接到報警稱,在楊宣公路上栗縣東源鄉東源村河口泉十字交叉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請求交警部門處理。
接警后,中隊民警迅速趕往現場,只見現場兩輛小車嚴重受損,幸無人員受傷。民警現場調查中發現,其中紅色小車的駕駛人黃某某滿身酒氣,有酒后駕駛機動車嫌疑,遂將其帶至醫院進行抽血檢測。經檢測,黃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05.34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 經查,當天中午黃某某與好友聚餐飲酒后就駕車回家,在途徑事發路口時,見路口車輛較少,便起了闖紅燈的心思,不料與一輛正常行駛的小車相撞。違法行為法律鏈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 第二十二條第二款“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第三十八條“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第三十五條 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 目前黃某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同時具有闖紅燈、逆行違法情節,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酒駕醉駕被抓付出代價的司機一定非常后悔也一定會為自己的愚蠢行為懊惱不已然而,悔之晚矣!
小編呼吁希望看到本文的朋友都能轉給身邊的親朋好友遠離酒駕才能遠離一切災禍平安喜樂永相伴!
來源 |上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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